今年以来,襄城县民政局围绕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总体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开展低收入人口精准兜底保障工作,不断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机制建设,切实织密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成立以分管县领导为组长,多个部门参与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共同推动低收入人口排查认定工作,统筹做好低收入人口认定、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乡镇(街道)负责申请受理、信息录入、审核确认等具体工作,指导各行政村(社区)组织村级调查员、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对辖区内困难群众进行走访筛查,做到对象互认、数据互通。
健全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科学开展监测预警。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等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以及其他低收入人口为重点,充实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积极获取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应急、医保、乡村振兴、残联、工会等部门和组织实施的专项救助信息及掌握的相关困难群众信息,及时共享比对部门数据并按月开展监测预警。对已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低收入人口,重点监测相关社会救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以及是否还存在其他方面的生活困难,并对还存在困难的及时进行救助帮扶并持续跟踪关注;对未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低收入人口,重点监测其是否符合相关救助条件,一旦发现符合救助条件,及时纳入相应救助范围,做到主动发现、主动调查、主动施救,有效防止困难群众返贫致贫。截至目前,全县共纳入低收入家庭753户2451人,持续实施动态监测,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及时给予救助,今年以来,共计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230人。对96户困难群众及时给予了临时救助。
创新动态监测方法,完善预警处置机制。逐步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形成覆盖全县、统筹城乡、分层分级、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定期更新的动态监测机制。加强跨部门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构建多维度、全方位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体系。基层采取日常走访、随机调查、信息比对等方法,发现家庭情况发生变化的,及时报告并将变化情况录入低收入人口数据库。根据困难类型和救助需求,将求助信息分类推送至相关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提供救助。发现救助情形特殊的,启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研究解决。
适度扩大兜底保障范围。结合现有救助制度和帮扶措施,从统筹救助资源出发,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专项社会救助为支撑、急难社会救助为辅助、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的救助体系。细化了对低保边缘人口和支出型困难人口的认定和救助政策,而且适度扩大了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了月人均不低于470元,同时明确了低保“单人保”政策。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或突发公共事件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人口,全面落实“先行救助”“分级审批”和“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等政策,给予急难救助,更好地保障了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为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每月10日前社会化发放各类救助补助资金,今年以来,累计发放各类社会救助金1800万余元。
优化帮扶工作手段,简化工作流程。根据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情况,依托现有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和救助程序,按照家庭困难类型依法提供常态化救助帮扶。建立困难群众探访关爱制度,前移兜底保障关口,推动社会救助工作从“被动申请”变为“主动发现”、“刚性管理”变为“精准服务”。对低收入人口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并由单一物质救助转向“物质+服务”模式、“送钱送物”转向“送钱送物送服务”、“单一救助”转向“多元帮扶”。同时依靠慈善组织依法依规开展慈善活动,及时提供救助帮扶。帮扶过程中不需要申请人申请,而是由工作人员告知其相关救助政策,经申请人同意后直接予以认定,简化申请流程,困难群众申请救助更加便捷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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