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鄢陵县民政建设高质发展,破解临时救助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增强社会救助保障能力,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水平,鄢陵县民政局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措施,对临时救助工作管理模式和工作流程进行优化,提高临时救助工作效率,增强临时救助实效。
规范审核审批流程。严格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许昌市临时救助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依申请受理或者主动发现受理,按照一般程序和紧急程序流程,进一步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加大宣传力度。借助微信群、标语条幅等媒介,利用入村入户广机会广泛宣传临时救助政策,使群众明白救助条件、了解办理程序,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不断提高群众对临时救助工作的知晓率、满意度。
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充分发挥驻村干部和结对帮扶干部作用,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群众基本情况,重点关注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等群体生活方面面临的困难,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救助。如彭店镇前步村一户困难家庭,家中5口人,全家都患有精神肢体等不同程度的残疾,户主还因病在县医院重症监护室医治,鄢陵县民政局获取信息后,履职尽责、主动作为,调查了解情况属实,第一时间送去临时救助慰问金5000元。
近年来,鄢陵县民政局积极拓展社会救助主动发现途径和渠道,持续加大主动发现力度,转变传统的“被动受理”为“主动发现”,从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的观念,将党的温暖和关爱及时送到困难家庭,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服务理念。截止到今年7月底,鄢陵县累计救助困难群众389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43.2万元,其中主动发现机制救助困难群众26人次,救助金额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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