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持续净化全市社会组织发展环境,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规范运行、健康有序发展,按照《许昌市社会组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长葛市民政局结合实际,强力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细致谋划,做好统筹安排。长葛市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社会组织日常监管工作,将“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长葛市民政局年度重点工作,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迅速部署安排专项行动,制定《关于开展社会组织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行动的时间节点、任务清单,依法依规开展清理整治行动。
二是依法推进,明确整治重点。在结合社会组织实际情况基础上,坚持依法稳妥推进,准确把握整治重点,明确整治范围为:连续两年未参加年度检查(年报)的社会组织(简称失检社会组织);自取得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含)以上未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简称失活社会组织);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未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对外开展业务活动的社会组织;通过登记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等方式无法取得联系的社会组织(简称失联社会组织)。
三是分类施策,确保精准推进。结合2020年度、2021年度检查(年报),对社会组织进行调查核实,确定整治社会组织名单,针对不同类型综合运用“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注销登记或限期整改”四种措施,对存在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情形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及时予以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对符合注销登记情形的社会组织,按法定程序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对限期整改的社会组织,协调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提出合理可行的整改方案。
四是全面梳理,分阶段逐步开展。结合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年报、实地抽查等,通过摸底自查、集中整治、持续推进三个阶段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利用2023年一年时间,对全市社会组织进行一次深度检查。
据统计,2023年以来,长葛市民政局共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72家,其中整改4家、注销登记30家、撤销登记38家。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清除了一批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整改了一批内部混乱的社会组织,激活了一批效能不高的社会组织,进一步优化了社会组织结构,促进全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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