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救助是党和政府为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而作出的一项制度安排。2023年以来,长葛市民政局聚焦困难群众急难愁盼,多措并举,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作用,共实施临时救助856户3044 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 154.5万元,有效保障了城乡困难群的基本生活。
严格落实政策,确保应救尽救。“太感谢你们了!”2023年9月,长葛市社区救助协理员在困难群众排查中,发现70多岁的老人王某,儿子、老伴相继因病离世,属禹州户籍人员,在长葛市摆地摊为生,还要照顾2个上学的孙女,家庭生活困难,第一时间上报办事处民政部门及长葛市民政局,协助其办理申请手续。长葛市民政局经调查研究,实行急难发生地临时救助,给予其一家临时救助,解决了群众最盼、最急、最忧的问题,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工作中严格把控临时救助是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靠自身和家庭无力解决,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者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全面实行非户籍地临时救助政策,对真正需要救助的群众切实做到应救尽救,牢牢兜稳民生保障底线。
推动主动发现,提高救助时效。在设立20万元临时救助备用金的基础上,每个镇预拨付救助备用金5万元,对救助金在1000元以下的审批权直接下发至乡镇(街道),缩短审批时间。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推动社会救助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对因灾、因病、因学、因残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积极与其他相关单位对接,筛选出相关信息及时反馈给各乡镇进行核对,确保救助及时。主动筛选发现除民政兜底保障对象以外的其他困难对象,扩大救助范围。对困难程度较重、情形较急的,按照“先行救助、后置审批”原则,根据救助对象急难情形,简化救助申请程序,积极开展“先行救助”,并在急难情况缓解后按规定补齐审核审批手续,切实提高救急解难效率。
关注重点对象,推动精准救助。重点关注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等低收入人口,建立重点人群预警工作台账。针对不同类型的群众,详细制定救助标准,确保困难群众在基本生活遇到急难情况时能第一时间得到救助。同时,乡镇、村级民政工作人员加强日常走访,做到主动发现。坚持做到重特大疾病优先、重大家庭变故优先、重大突发性灾害优先救助;对造成重大生活困难的家庭或个人,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救助金额,帮助他们渡过难关,确保救急救难,精准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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