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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积极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时间:2016-05-11 00:00   来源:   作者:阅读次数

市民政局积极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按照市纪委关于印发<全市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许纪发〔20166号)要求,市民政局高度重视,决定全市民政系统范围内开展一场围绕基层救灾救济、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大病医疗救助等方面专项整治工作,并于5月9日下午组织召开由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提出明确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围绕群众切身利益,重点解决基层党员干部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作风粗暴、欺压百姓等问题;违规公款吃喝、违规配备公车、请客送礼、私分滥发、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问题。

二是围绕惠民资金管理,重点解决基层党员干部在救灾救济、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大病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方面违规操作、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

三是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点解决民政服务窗口单位人员违规收费和收受红包、购物卡等问题,以及“小官大贪”等严重违纪问题。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自5开始,至12月结束,历时8个月。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在民政系统内部自查自纠的同时,驻局纪检监察室通过设立举报电话、悬挂举报箱和利用手机短信等形式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着力发现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到抓早抓小、抓细抓实,对于轻微的违纪问题,采取当面约谈、诫勉谈话、函询等警示性工作方法,使日常性执纪监督成为常态。对于情节严重的违纪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确保民政系统所有突出问题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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