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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积极探索实施清单责任制度 深入落实“两个责任”

时间:2016-05-20 00:00   来源:   作者:阅读次数

市民政局积极探索实施清单责任制度 深入落实“两个责任” 

   

为进一步增强市直民政系统各级党组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市民政局积极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制度,深入落实“两个责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下发了《中共许昌市民政局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领导班子成员及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和工作台账>的通知》,细化责任,明确任务,督促主体责任落地生根、监督责任持续深化。

二是强化“一把手”责任。按照《通知》要求,细化“一把手”责任,并且规定了完成时限,使其严格按照“四个亲自”(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求以上率下、以身作则,不断加强对全局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同时,局党委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根据要求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定期对分管科(室)和单位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违纪行为及时纠正,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依据责任清单倒查追责,确保不让责任清单成为“稻草人”。

三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作用。根据党委责任清单要求,纪检监察室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在严肃问责追责上“下狠手”,以“不落实之事”倒查“不落实之人”,切实把党委主体责任融入到日常监督检查之中,使党员干部时时处处事事感受到纪律的约束,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用铁的纪律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巩固深化责任清单落实成果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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