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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某网友的来信咨询回复

时间:2024-03-22 08:36   来源:   作者:阅读次数

留言时间:2024年3月11日

答复单位:许昌市民政局

反映问题:结婚和离婚证件丢失如何补办?

问题回复:您好!针对您的问题,市民政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婚姻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7号)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如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来电咨询,电话:2965084。

办结日期: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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