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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胡先生来信咨询回复

时间:2023-10-10 09:52   来源:   作者:阅读次数

咨询内容:

近年来许昌市发展很快,尤其是文化旅游事业发展迅速,提到文旅事业就不得不提三国文化,“闻听三国事,每欲到许昌”是对许昌三国文化最好的褒奖。 国庆期间返许,带孩子了解许昌发现许昌游园类宣传三国文化较多,但是游园毕竟比较分散,在此提一点小的建议,许昌县现已经改为建安区,高铁北站附近新修了很多道路,但是命名较乱,有陈曹路、许田路,灵井路、玄德路、逐鹿大道,不知道的人还容易跑到对应乡镇中心街呢? 据统计,《三国演义》120回故事概括中,有59回涉及许昌。全国300多处三国文化遗址许昌占了80多处。许昌现有曹丞相府、春秋楼、灞陵桥、全景再现三国时期魏都繁华的曹魏古城和彰显魏国军事实力的运粮河、练兵台等三国文化地标32处。 建议主干道以三国主要人物的“字”命名:如孟德路、玄德路,云长路,翼德路…… 东西道路以文官(谋士)命名:郭嘉路、鲁肃路、陈宫路、杨修路、荀攸路…… 南北道路以武官(大将)命名:张辽路、徐晃路、颜良路…… 这样既弘扬了三国文化,又解决了道路命名混乱的麻烦。

回复情况:

您好,来信收悉,市民政局高度重视您反映的问题,立即交办相关人员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反映主要问题对许昌市区路名提出建议,建议主干道以三国主要人物的字命名,东西道路以文官(谋士)命名,南北道路以武官(大将)命名,弘扬三国文化。

二、关于地名命名的法规规定。地名作为一种重要的文化形态和载体,承载着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是民族文化、地域文化、乡土文化的历史见证与记忆,是重要的地理信息和社会公共信息,在人们日常生产生活和社会治理、经济发展、文化建设、国防建设和对外交往等方面广泛发挥着积极作用。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九条第四款对“地名的命名、更名”明确规定如下:“地名由专名和通名两部分组成。地名的命名应当遵循下列规定:(四)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不以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作地名”。“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不以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作地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地名管理始终坚持的原则之一。近年来,我市坚持“弘扬三国文化,保留历史记忆,体现时代特色”的地名命名原则,命名了一批与弘扬三国文化相关的路名。如:建安大道、魏武大道、魏文路、许都路、毓秀路、议台路、屯田路、灞陵路、景福路、礼贤路、兴平路、望田路、如月路、归心路、英风路、承光路、登秋台路、延康路、聚贤街、运粮河街等。在今后的路名命名中,我市将继续与文旅部门密切协作,深入挖掘三国文化,充分利用历史资源,严格依法依规,广泛征求意见,丰富地名文化内涵,发挥地名价值潜力,起好新地名,多起好地名,以更好地传承历史、赓续文脉。

三、处理反馈情况根据上述情况,市民政局于10月10日与胡先生电话联系解释了相关政策规定。胡先生对我们的答复表示满意。如有其他关于地名方面的疑问和意见建议,欢迎来电咨询,电话0374-2965095。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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