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群众因失业、收入减少以及因低温天气造成生活成本增加从而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等实际情况,许昌市民政局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全面落实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扎实做好当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帮助困难群众渡过生活难关。
加强资金供给。提前拨付2021年第一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37亿元救助补助资金在2020年12月底已全部下拨至各县(市、区)。加强督促指导,要求专款专用,提高救助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
优化政策供给。对符合“整户保”条件的家庭,严格做到“按户施保”;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保”纳入低保;对新出现的致贫返贫人口,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纳入兜底保障范围。
加强主动排查。采取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收入和财产等状况,对符合低保等救助条件的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加强对生活困难未参保失业人员的救助帮扶,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给每人发放不超过当地当年城市月低保标准6倍的一次性基本生活救助金,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
畅通救助渠道。建立完善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加强应急值守,优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