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民政部《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9〕5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许昌市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印发了《许昌市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对乡镇公益性公墓的基本设置、墓穴设置、格位设置做了详细的规定。《标准》要求,乡镇公益性公墓占地不少于50亩。墓区应有总体规划图或效果图、公墓名称、大门、围墙、各类用房、墓穴、墓区道路、停车场、厕所、垃圾箱、焚烧炉、供水供电、排水、消防、监控等设施设备。《标准》对各种设施设备等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也对墓穴的面积、高度、大小、间隔等规格参数以及临时寄存骨灰室的各项设施做了详细规定,如骨灰寄存架的数量、格位的面积等都做出了量化要求。
《标准》的制定印发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提供了标准依据,为加快推进全市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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