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许昌市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办法》,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依法履职尽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6月22日,许昌市民政局举行新任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志波监誓,局四级调研员刘向阳主持仪式。
宣誓现场庄重、严肃。“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当天,许昌市民政局新任命的4名科级干部身着正装,面向国旗、国徽,举起右拳,郑重地向宪法进行了宣誓。
宣誓后,周志波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开展宪法宣誓是教育干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宪法法律,献身共产主义事业的重要课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对参加宣誓的同志提出三点希望,一要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做遵守和维护宪法的模范,当好法治建设的引领者、推动者和践行者;二要进一步增强履职尽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珍惜事业、珍惜岗位、珍惜为民政事业做贡献的平台和机会,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做忠诚干净、创新担责的民政好干部;三要铭记誓言、不忘初心、履行承诺,真正做到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自觉接受法律和纪律的约束,从思想上认识上行动上更加符合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为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