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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进一步加强民政兜底保障工作

时间:2021-09-07 08:54   来源:   作者:阅读次数

今年以来,为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许昌市民政局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民政兜底保障工作。

一是落实救助政策,精准高效认定。认真贯彻民政部、省民政厅制定完善的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以及临时救助等多项政策,持续加强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帮扶,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经办效率,提升认定工作的精准度,确保社会救助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基层,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心坎上。进一步简化优化认定程序,缩短办理时限,确保困难群众能够及时、便捷地获得救助。

二是建立完善机制,分类实施救助。督促各地建立完善救助对象主动发现机制。对符合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以及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等条件的,按程序及时纳入相应救助范围。对已纳入基本生活救助的,以及不符合低保、特困供养等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和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根据实际需要给予相应的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社会救助。

三是保持政策稳定,确保衔接到位。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根据实际困难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对农村低保对象就业产生的必要成本,在核算家庭收入时给予适当扣减;家庭人均收入介于当地低保标准1-1.5倍的,给予一定期限的救助渐退期,确保过渡期内政策稳定,工作衔接到位。建立健全困难群众动态监测预警机制。以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以及其他低收入人口为重点,建立健全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为相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力量开展救助帮扶提供支持。

四是完善特困救助,加强照料服务。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走访探视,提高探访频次,及时了解他们的基本生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有效解决居家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质量不高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督促照料服务人认真履行委托照料服务协议,全面落实各项照料服务,照顾好特困人员日常生活。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开展全面摸排,对存在住房、饮水、用电等安全隐患的,及时安置到供养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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