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疫情期间困难和特殊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按照省民政厅统一安排,近日,许昌市民政局通知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从2022年12月起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分别由60元/人/月提高至75元/人/月。这是我市为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生活水平的一项重要惠民举措。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迅速与同级财政部门联系沟通,筹措好本级配套资金,确保12月起能够按新标准足额将残疾人两项补贴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发放到位。同时,要与当地财政、残联等部门联合,及时调整明年预算安排,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精准落实,更好的服务于广大残疾人对象,提高残疾人福利和救助保障水平。
据悉,我市目前领取两项补贴的残疾人达到8万余人次,各级财政每年投入5760万余元。这次提高标准后,各级财政将每年增加投入1440万余元,用于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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