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发挥资金效能,切实维护好困难群众的根本利益,近日,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许昌市及时将2023年第二批上级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进行分配,并下拨至各区。本次上级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全市共3818万元,其中3456万元由省级财政直接拨付至鄢陵县等地,362万元由许昌市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下拨至市辖区。2023年上级共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34581万元,统筹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支出等。资金下拨后,要求各地要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截至目前,全市1至6月份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手中,有效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许昌市民政局 联系地址:许昌市竹林路与龙兴路交叉口创业服务中心A座 邮编:461000 联系电话:0374-2965822 传真:0374-2965091 备案号:豫ICP备2022022823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110000043 建议使用IE7.0或以上版本
豫公网安备 411002020010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