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民政局以规范行政审批制度、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和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三者的内在统一为主线,不断延伸服务触角,拓展服务领域,深化服务理念,为社会组织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着力打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组织服务,取得了明显成效。
健全服务制度。首先将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程序印制成册,将社会组织办事程序公开,公布社会组织申请筹备、成立、变更登记的流程图。做到了工作职责、准入条件、申报材料目录、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年检合格标准、办结时限“七公开”。制定了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等工作机制;以优化社会组织准入环境和方便服务对象为目标搭建服务平台,切实做到“优质便民、高效快捷”。在受理审批社会组织申请事项中,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程序的行政申请事项,当天办结。其次,公开办事程序,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将有关社会组织登记的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等信息予以公开,方便群众了解,接受社会监督。
强化服务意识。强化协作意识,在登记管理工作中,对名称的核准、章程的制定、人员的组成、注销的办理等情况加强与各业务主管单位沟通,形成共识;与各业务主管单位互通信息、征求意见,以取得理解与支持,形成双重管理的和谐工作环境。强化主动意识,深入了解社会组织在开展业务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努力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创新服务方式。把“以公正诚信为基础,强化社会服务功能”作为文明创建的目标任务,积极探索创新,实行“四个一”的服务模式,即“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一次性”告知的服务模式;坚持“四清”的工作方法,即政策咨询一口清,申请材料一纸清,表格发放一次清,业务办理一事清;创新服务理念,坚持执法不出错、办事不推诿、服务不打折、出现问题不顶撞,切实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融入到各项服务工作中,有效提升了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水平。
完善服务机制。科室和窗口工作人员始终坚持以“为服务对象服务,让服务对象满意”为准则,以服务对象满意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采取措施,了解服务对象的需求和愿望,找出自身的不足和差距,把为社会组织服务好与展示民政形象有机结合起来,对所有来人来电来访,能现场答复的,及时按政策回答;不能及时答复的,承诺答复时限,并一一记录在册。公布服务电话和微信工作交流群,及时了解、解决社会组织遇到的难点及热点问题。截至目前,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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