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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民政局连续12年荣获全市“平安建设工作优秀(先进)单位”称号

时间:2023-07-10 17:37   来源:   作者:阅读次数

近日,许昌市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印发《关于2022年度全市平安建设工作考评情况的通报》(许平安〔2023〕4号),公布了2022年度全市平安建设工作考评结果,许昌市民政局再次被评为“平安建设工作优秀(先进)单位”,这是市民政局连续12年获此殊荣。

2022年以来,许昌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委政法委的有力指导下,紧紧围绕平安建设工作总体要求和部署,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立足民政部门职能,落实各项民生政策,夯实社会和谐根基,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社区治理和建设、社会事务管理服务等方面的优势,扎实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较好完成了年度综治平安建设工作任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淑芹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志波为副组长、机关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市直民政系统平安建设工作。通过召开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等形式,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平安建设的文件和会议精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做到平安建设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积极构建平安建设治理体系。

二是扎实推动社会组织建设。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依法把好社会组织登记审核和监督管理,同时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五同步”,即对新成立的社会组织,在登记审批时,同步做好组建工作;开展活动时,同步开展党的活动;年度检查时,同步检查党建工作;抽查评估时,同步将党建工作纳入重要指标;变更注销时,同步对党组织做出变更撤销决定。截至目前,在许昌市民政局注册登记的368个社会组织,成立党支部的69个,业务主管单位(或属地党支部)派遣党建指导员223名。

三是积极开展平安边界创建。坚持考核、报告、联动、应急、联检五项长效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界线规范化、精细化管理。2022年,许昌市民政局按时完成了5条市级线、8条县级线第四轮联检任务。许昌市政府向省政府上报了第四轮界线联检完成情况的报告。《经济日报》《中国社会报》、学习强国等省级以上媒体刊发了我市撰写的《河南许昌落实落细五项机制,筑牢平安边界安全防线》经验文章。

四是大力推进未成年保护工作。加快推进市县两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制定印发《许昌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实施方案》,对未保机构建设标准、人员配备、服务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市委编办正式批准我市社会福利院加挂许昌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牌子,增加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保护,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协助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等职责。开展系列关爱保护活动。督促各(市、区)为处于监护缺失或监护不足状态的儿童选择受委托监护人,并指导受委托监护人签订《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共排查出农村留守儿童10585人,困境儿童5925人,散居孤儿605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088人,共签订《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13604份;为97名成年在读孤儿按照每人每学年1万元的标准发放助学金,为14名成年在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发放助学金。

五是稳妥推动城乡社区治理。指导村、社区普遍制定或修订形成务实管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截至目前,全市2523个村(社区)全部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定或修订工作。要求以县(市、区)为单位制定完善当地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清单、协助政府工作清单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工作负面事项清单,全面实施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提高基层民主自治活力。以“微公约治理”为突破口,在平安社区创建工作中,建立居民参与机制,实行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魏都区推进居民公约微治理》案例被民政部收录编写到《城市基层治理实践案例选编》。

六是严格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在酷署、严寒天气,我市各救助管理机构分别开展了“冬季送温暖”和“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活动,及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确保他们的人身安全。加强疫情期间防控救助工作。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名义印发《关于加强疫情期间流浪乞讨人员管控工作的通告》,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流浪乞讨人员的及时发现、集中隔离、核酸检测、救助管理等相关程序与机制,2022年,我市各级救助管理机构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98人次(不包括长期滞留人员),其中老年人75人次,妇女69人次,未成年人22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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