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在北京市昌平区救助管理站,许昌市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完成了许昌市禹州籍受助人高某某的交接手续,并于8月18日下午将其安全护送返乡。
7月25日,北京市昌平区救助管理站向许昌市救助管理站发出《关于接回精神障碍托养人员的函》,受助人在北京务工期间,因患精神障碍被昌平区救助管理站进行救助,安排在了昌平中医结医院救治,病情稳定后与许昌市救助管理站取得联系,协调解决受助人员高某某接领返乡工作。
为尽快让在外流浪的受助人员回归家庭,许昌市救助站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前往北京市昌平区救助管理站接回受助人,最终在8月18日上午将受助人安全接回许昌市救助管理站。到站后,工作人员安排好受助人食宿,并积极与禹州市救助管理站取得联系,于当天下午将受助人安全护送回禹州市救助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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