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晚上,派出所民警护送一名年轻女子来许昌市救助管理站求助。
据民警介绍,该女子在市公安局门口被发现,当时正要向公安民警求助,在确认其是流浪人员后,便护送其到市救助管理站。站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询问女子情况,得知该女子是甘肃省人,交流过程中发现该女子疑似精神障碍,有许多问题沟通不畅,工作人员通过救助管理系统人脸比对,确认了该女子是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北海镇人,今年21岁,之前多次被甘肃救助管理部门救助。按照《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该女子由派出所民警护送到建安医院进行诊断医治。
在建安医院住院诊治期间,站工作人员多次前往医院查看和问询其生活和治疗情况,随后通过兰州市救助管理站和其家人取得了联系。由于其家人年迈行动不便,无法来许接领,于是许昌市救助管理站安排工作人员护送其返乡。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建安医院诊断其可以出院,8月23日,许昌市救助管理站安排将该女子接回站内,发放了T恤、马裤、旅行包等生活物品,在工作人员护送下,踏上返乡之程。护送的路上,由于该女子的情绪比较激动,工作人员们24小时不间断看护着,最终安全地把受助人送到了兰州市救助管理站。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为流浪乞讨人员购买返乡车票、护送返回家乡、治疗疾病等,这样的事在许昌市救助管理站还有很多很多。做深做实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让每一位流浪乞讨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基本生活得到了切实保障,让他们有家可归,让流浪的人身体和心灵不再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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