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从完善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制度入手,明确标准,强化培训,加强指导,不断提升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队伍经办服务能力水平,为困难群众提供及时、高效、专业的救助服务。今年以来,全市新增城乡低保、特困对象5751人,实施临时救助4249人次,累计发放低保、特困救助资金2.8亿元,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96.73万元,对全市1.3万名低保边缘等低收入人口和10.3万余名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的实时动态监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及时有效保障。
完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协理员队伍。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定印发《许昌市全面完善村(社区)级社会救助协理员制度的实施意见》,对设立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的配备数量、任职条件、履行职责等提出具体要求。目前,村(社区)级社会救助协理员制度已全面建立,全市配备社会救助协理员2500余名,所有人员信息都在县级民政部门备案,建立社会救助协理员人才库,为做好基层社会救助工作打下了坚实的人员队伍基础。
宣讲培训先行,提升协理员业务水平。按照市培训县、县培训乡、乡培训村的基本原则,将培训延伸到乡、村,加大培训的力度和频次。建立社会救助政策题库,采取不同形式,不定期抽查考试,将社会救助政策解读传达到基层,切实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解能力。充分利用“两微两电一平台”、宣传页、“大喇叭”等多种形式,定期组织开展救助政策宣讲活动,让救助政策进村入户,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度。截至目前,市、县、乡累计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培训6批次,发放社会救助政策宣传页20余万张。
明确工作标准,规范协理员日常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村(社区)级社会救助协理员制度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协理员制度“四有”(有组织、有能力、有制度、有条件)建设标准,落实“四个一”(一个人才队伍信息库、一个微信工作群、一张社会救助政策明白卡、一个“网格化”帮扶网)工作要求,并对教育培训、工作场所、工作设施做出具体规定,确保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落实工作有组织、服务保障有能力、政策宣传有依据、日常办公有条件,更好地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提供服务。
一线指导帮带,提高协理员工作质量。市民政局成立专项调研组,分别于今年4月、8月先后15次进村入户调研指导,系统调研指导村(社区)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及时发现并帮助村(社区)解决了政策宣讲、工作流程、档案管理等方面的问题48个,提高了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的工作和服务质量,有力推动了我市社会救助扩围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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