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民政厅下发《关于确认“微公约行动”试点单位的通知》(豫民文〔2023〕197号),我市魏都区、长葛市长社路街道被评为全省“微公约行动”试点单位,试验周期为一年。
近年来,魏都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城乡社区治理理念,坚持“精准化、精细化服务”,不断探索社区治理和基层服务新路径。围绕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服务的目标,以创新开展社区规范化和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为抓手实现社区基层政权全面过硬,为深化社区治理创新和基层社会体制改革提供鲜活样板。
长葛市长社路街道在基层治理和基层服务中,坚持党建带群建,通过组建楼院党小组、实施网格化管理、制定居民公约等方式,激发居民自治潜能和活力,为开展“微公约行动”,建立公约协商机制、公约执行机制、公约激励机制、公约保障机制,提供了良好的组织基础、队伍准备和制度保障。
下一步,我市试点单位将积极完善实验方案,落实工作举措,全面探索创新,形成符合许昌实际的微公约治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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