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许昌市民政局按照《2023年度全市性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安排,联合市人社、消防部门对禹州市、长葛市、鄢陵县、襄城县、魏都区、建安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小组通过实地走访、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依照《许昌市民政局对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的工作方案》及考核验收标准,对未保机构设置、机构建设、机构管理、服务能力、档案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近年来,我市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取得新突破。在机构设置建设方面,6个县(市、区)均挂牌成立有面积不少于900平方米的县级未成人救助保护中心;生活区域均按要求进行了男女区域区分,配有适量男童女童居住床位,有专(兼)职工作人员从事未成人救助保护工作,基本具备开展临时监护的条件。在安全设施设备方面,6个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在重点区域均安装有视频监控系统,配置有相应的消防设施及器材,能够及时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开展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在机构管理服务方面,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均制定有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能够为需要临时监护的儿童提供基本的日常生活照料、医疗、教育就学等保障。建立有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档案,能够及时对儿童信息进行摸底排查、登记建档和动态更新等。
下一步,许昌市民政局将持续紧盯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服务能力提升,加强人员培训,规范工作流程,指导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切实履行好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临时监护等救助帮扶工作,不断提高我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水平,切实维护好、保障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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