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我市举办婚姻登记工作业务培训班,全市婚姻登记机关负责人和新任职婚姻登记员参加培训。
培训开始前,许昌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全市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给予肯定,同时向参训人员讲解了此次培训的重要性,最后,对全市婚姻登记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为民服务的责任感;二是严格把握政策,增强婚姻登记的神圣感;三是认真学习业务,增强标准化工作的职业感。
此次培训采取个人自学、集中授课、上机操作、岗位实践、考核验收等方式,对《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婚俗改革实验区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解决重复等级结婚有关问题工作指引>的通知》等有关婚姻登记的政策法规进行了系统学习,同时就婚姻登记系统中新增预约功能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再学习,并座谈讨论了婚姻登记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
根据相关规定,婚姻登记员在任职前,必须参加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后,由设区的市民政部门颁发《婚姻登记员资格证书》,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婚姻登记工作。通过此次培训,全市共9名同志取得了《婚姻登记员资格证书》,进一步充实了我市的婚姻登记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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