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持续提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质量水平的要求,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健委和省残联的统一部署,我市拟开展为期三年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融合行动(简称“精康融合行动)”。11月1日,我市召开《许昌市“精康融合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研讨会,对我市方案进行研讨。许昌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残联、市建安医院、市按摩医院负责同志和鄢陵县、魏都区对口部门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精康融合行动”是以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回归和融入社会为目标,以改善和提高患者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与参与能力和就业能力为重点,综合运用精神医学、康复治疗、社会心理、社会工作、社区支持等专业技术和方法,开展全生命周期关怀帮助、健康教育、功能训练、社会支持、以提高患者健康水平的专业社会服务。
研讨会上,对我市近几年来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我市自2019年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以来,争取中央和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专项资金共计346余万元,各级精神障碍康复机构共与1600多户精神障碍患者家庭签订服务协议,累计服务精神障碍患者1800余人次,极大促进了患者回归和融入社会,减轻了患者、家庭和社会的负担,为建设和谐许昌做出了积极贡献。
研讨会上,与会人员听取了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的背景和过程介绍,对方案具体内容进行了认真讨论,提出了修改意见。会议认为,方案紧扣国家和省要求,结合许昌实际,科学设置目标和任务,相关部门责任清晰,“精康融合六大行动”内容充实、要求明确、措施得力,是一部操作性、科学性、实用性都很强的方案,为我市进一步开展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工作将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撑。
方案共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和有关要求五个部分。在主要任务里共明确了体系建设布局优化等六大精康融合行动、16项具体工作任务。在省提出的“1+N+X”设置机构基础上,我市提出了构建“2+N+X”的市、县、乡三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进一步发挥市级精神康复专业机构的辐射带动作用,提高我市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供给能力。
下一步,许昌市民政局等部门将根据会议研讨成果,进一步修改完善方案。指导各地和有关单位以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人的实际需求为导向,认真落实“精康融合行动"举措,通过试点引路、以点带面、有序推进、总结推广等方式,全力推进我市精康融合行动,提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发展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