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晚,派出所民警将一名丢失财物无法返乡的女子护送到许昌市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该女子是在开发区阳关大道兴华路交叉口附近被市民发现并帮助报警的。由于该女子是聋哑残疾人士,并且身上没有相关证件,一时无法确定其身份,于是救助站工作人员先为其办理入站手续,照顾其入站休息。
在接受救助期间,工作人员无微不至地照料她,缓解她因丢失财物无法回家的烦恼心情,同时,带领该女子到站活动室内看电视、锻炼身体、开展娱乐活动,为其缓解思乡情绪。另一边,工作人员积极开展寻亲工作,经过公安部门人脸比对,确认了该女性受助人员的身份信息,她叫杨某,山东省金乡县人。
由于路途遥远,在与当地救助管理站联系后,许昌市救助管理站派专人护送该女子返乡。返乡途中,工作人员时刻保持与该女子的沟通,无法语言沟通就用手势比划,并为其购买了方便面、水、面包等食品,细心照顾,最终于5月28日,将该女子安全送回家乡。
许昌市救助管理站始终秉承“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坚持“自愿受助、无偿救助”工作原则,做实人性化服务,着力解决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遇困群众的所需、所急、所盼,用实际行动传递党和政府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关心、关爱,全力帮助流浪乞讨人员回归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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