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全市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进一步提升他们的幸福感、获得感,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近日,许昌市民政局、许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提高2024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许民〔2024〕22号),将全市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进行提高。
从2024年7月1日起,许昌市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逐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仍按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执行,达到每人每月650元。各项救助金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通过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直接支付到救助对象账户。对于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补助资金统一支付到供养服务机构。
各地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列入本级预算,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住兜准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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