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障碍患者是一个特殊、敏感又脆弱的群体,这个群体大多长期饱受精神疾病的折磨,家庭经济困难且缺乏高质量的照料护理,因此该群体的救治和康复服务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2023年,位于延安路许昌市社会福利院内的精神卫生康复大楼项目的建成并投入使用填补了许昌市无民政直属精神康复福利机构的空白,许昌市康复医院(市精神康复福利中心)依托精神卫生康复大楼认真谋划开展新业务,积极探索医、护、康、养、教“五位一体”服务模式,全力做好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服务。
政府重视,组织网络逐步形成。 一是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建立具备评估转介、培训督导、服务示范等综合功能的市级精神康复福利中心机构,发挥中心城区辐射带动作用和指导功能。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县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示范机构和乡镇(街道)康复站点,构建“2+N+X”市、县、乡三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模式。二是以点带面,辐射带动。不断提升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模式,2023年精神卫生康复大楼建成并投入使用后,许昌市康复医院依托2号楼进一步规划完善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工作站--许昌市心康家园,持续为社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医疗巡诊、康复支持、日间照料和居家康复指导等服务。截至目前,在站建档精神障碍康复服务对象140人,累计开展活动85场,服务4000余人次。三是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完善精卫三级网络管理模式,建立了“市精卫点—镇街政府(办事处)—村社”和“市卫健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点”两个相互配合的工作网络。在此基础上,加强康复知识科普宣传,把健康与关爱“送上门”。心康家园服务团队定期到中心辐射点开展康复服务,涵盖精神康复知识讲座,心理咨询疏导、同伴支持训练、服药训练、预防复发训练、人际交往、家庭支持等训练项目。截至目前,中心走进辐射点培训指导共12场,受益患者共100人次,助力社区精神障碍患者增强社会功能,逐步融入社会,提升家庭幸福感,促进社会和谐。
完善制度,精神康复责任初步落实。一是工作责任明确。中心机构与中心城区各民政部门签订精康融合康复协议,配备专职人员联络对接,截至目前,已经签约完成5个辐射点,分别是魏都区孙庄社区辐射点、祥泰社区辐射点,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桥社区辐射点,东城区春海医院辐射点,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十王社区辐射点。二是属地责任落实。各镇街按照精神障碍患者病情稳定程度划分等级,按等级进行家访。建立定期上门等制度,通过家访及时掌握病人病情,指导、督促病人合理服药、定期复诊,指导家属正确护理,及时疏导不良情绪。三是强化困难救助。许昌市康复医院认真贯彻落实《许昌市“ 精康融合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文件精神,探索推动“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为在门诊和社区治疗的经济困难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免费体检及治疗,对于住院治疗的患者,每人每月也给予相应的住院医疗费用补助,缓解患者及家庭的实际困难。
专业赋能,全力做好照护工作。一是整合专业服务团队。许昌市康复医院抽调专业精神科医生、护士、康复治疗师、护工等40余人组成医护团队,为服务对象提供24小时不间断日常医疗、护理、康复和生活照料等服务保障工作,针对服务对象体检发现的疾病问题根据个案情况进行针对性治疗,积极开展户外锻炼、生活技能康复训练、精神卫生健康教育、文娱活动等服务丰富其生活。为更好地为服务对象提供精神医疗服务,许昌市康复医院依托精神卫生康复大楼2号楼,按要求设置中医科、康复科、精神科、外科、内科、住院部、职能科室等多个部门,2023年10月通过医疗资格验收,取得精神病专科医院执业许可证,后获批医保定点医院,精神障碍服务对象得到安全、有效、连续的照护服务,实现“治疗”和“养护”无缝衔接。截至目前,累计接收安置100名服务对象。二是丰富“四护一教育”服务。根据服务对象的生活能力和躯体情况进行相对分类,继而对不同服务对象不同的康复措施,实行基础护理、专科护理、心理护理、康复护理并举的服务方式,全面推行个性化护理并逐步推进服务对象个案护理计划,鼓励患者走出家门,参与小组康复,如读书会、沙盘游戏、同伴支持等专业康复服务。三是强化生活照料服务。重点抓好服务对象的膳食供应和饮食营养,制定科学膳食食谱,对有基础疾病服务对象专门供应特殊饮食,每月为三无老人发放零花钱,同时根据季节变化,为服务对象及时添置和更换服装,做好冬季保暖和夏季防暑工作,确保病区空气流通、地面整洁,尽力保障好服务对象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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