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下午,派出所民警护送一名遇困人员来到许昌市救助管理站,经工作人员询问得知,受助女士名叫周某某,山东菏泽曹县人,疑似有精神障碍,在办理了入站手续后,随即将其送往许昌建安医院进行诊治。
诊治期间,许昌市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每周都去看望询问周某某病情,了解其康复程度,同时也与其家人积极联系,告知现状。在医院精心治疗下,该女子病情稳定。由于其不具备自行返乡的能力,其家人也因路途遥远无法来接。8月12日,许昌市救助管理站安排工作人员护送其返乡。护送期间,站工作人员时刻保持与该女子的交流,掌握其精神状况,还给她买了八宝粥、火腿肠、水果等食物。8月13日,顺利将其送到了菏泽市救助管理站。
此次救助遇困人员并护送返乡只是许昌市救助管理站日常工作的一个缩影。长期以来,许昌市救助管理站遵循“自愿求助,无偿救助,主动救助”原则,把“护送返乡”作为救助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对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众提供人性化救助关爱服务。坚持发现一人救助一人,对受助人员给予妥善照料的同时,竭尽全力帮助他们寻找亲人并平安回家,彰显了民政大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