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30日上午10点,公安干警护送一名40岁男子来许昌市救助管理站求助。
经站工作人员了解,该男子叫曹某某,是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人,由于坐火车下错站,无钱返乡,在许昌流浪。因该男子残疾证上显示有二级精神疾病,精神萎靡,且身体瘦弱,站工作人员及时将其送至建安医院进行治疗并与其家人联系。经过约半个月的治疗,曹某某的病情趋于稳定,但因其家人无法来许昌接他,加上跨省路途遥远,其不具备自行返乡的能力,经过多方考虑,许昌市救助管理站决定将他护送回家。
10月15日下午,许昌市救助管理站安排工作人员跨越千里,护送曹某某返乡。返乡路上,工作人员几乎都没合眼,给他买了火腿肠、方便面等食品,并与他聊天话家常,疏导其焦急的情绪。10月16日上午,工作人员将曹某某安全移交给衡阳市救助管理站。经过长途跋涉,曹某某终于平安返回了家乡。
许昌市救助管理站始终秉承“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坚持发现一人救助一人,让每一位流浪乞讨受助人员的基本生活和生命安全得到切实保障,为他们平安返乡保驾护航,让他们有家可归,不再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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