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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聚焦三个精准不断推动社会救助工作创新发展

时间:2024-11-01 16:27   来源:   作者:阅读次数

今年以来,许昌市民政局以“精准保障、精准管理、精准服务”为核心,不断规范低收入人口认定、强化动态监测预警、创新救助服务措施,积极主动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不断推动社会救助工作扩容提质增效。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共有低保对象8.2万人、特困人员2.2万人、低保边缘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等低收入人口3.2万人,临时救助累计4930人次,累计支出低保等救助资金3.37亿元,有力有效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精准保障,提升救助政策可及性。一是明确救助范围,规范低收入人口认定办法。许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全面构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许政办〔2024〕3号),明确低收入人口范围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其他困难人员,并规定了相应的认定条件。各县(市、区)通过自主申报、入户走访、基层上报、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对辖区内困难群众进行摸底排查,采集低收入人口的相关信息,做到标准衔接、数据一致。二是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稳定提高救助标准。按照上级要求,联合许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提高2024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农村低保标准实现十年连续提标,逐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仍按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同步提高,达到每人每月650元。三是科技赋能,创新救助资格判定办法。许昌市建立社会救助服务资格评估模型,通过评估模型录入家庭成员、劳动能力、收入支出、财产等信息,后台能够自动分析,科学给出评估结果,同时,出具一份详细的评估报告。报告详细说明评估的过程步骤以及所依据的政策条款,最后列出申请人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清单,让救助结果评估更科学、精准。

精准管理,实现救助高质量发展。一是创新监测预警手段,增强主动发现能力。依托河南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将包括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在内的13.6万余名低收入人口的信息录入监测系统,今年以来,共调查处理预警信息1437条,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纳入到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救助范围。二是健全数据共享机制,保障救助动态管理及时性。定期与农业农村、医保、殡葬等部门进行信息共享,及时掌握困难群众家庭经济状况重大变化,确保早发现、早救助、早帮扶。三是创新申请救助区域规定。打破户籍地申请救助限制,明确非本市户籍、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持有居住证即可在居住地申办低保。全面取消临时救助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在急难发生地按规定通过临时救助及时给予急难社会救助,根据急难程度,按规定实行“小金额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情况。今年以来,全市共实施非户籍地临时救助153人次,真正解决好群众眼前的烦心事揪心事。

精准服务,不断提升救助帮扶成效。一是构建政府救助+慈善帮扶体系。积极探索慈善组织在困难群众救助帮扶方面的新路径,聚焦困难群众急难愁盼,形成救助合力。市、县分级建立“困难群众救急难慈善专项基金”,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进行救助。全市共筹集“困难群众救急难慈善专项基金”409.08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443人,累计支出179.7万元。二是多元化统筹救助资源。充分发挥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协调作用,积极开展部门协作配合,以满足低收入人口家庭基本生活需要为目标,印发《关于在社会救助领域开展“五送”专项活动的通知》,按照低收入人口困难程度和困难类型,精准把握群众需求,采取市、县、乡联动,政府救助与社会力量参与共同发力的模式,开展为困难群众“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健康、送服务”专项活动,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难群众。三是设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实现协同救助。许昌市在乡镇(街道)现有办事大厅设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或依托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受理、转办(介)社会救助申请事项。群众在“一门受理”窗口提交申请,工作人员根据群众的具体情况进行初步判断,直接转介至相关职能部门,真正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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