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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姻登记,您关心的变化已整理,请查收!

时间:2025-05-12 15:30   来源:   作者:阅读次数

《婚姻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年5月10日开始施行,下面将几个群众关注度较高的变化进行了梳理,一起看看都有哪些吧!

一、结婚、离婚都不用提供户口本

新《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结婚登记只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以及无配偶和无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离婚登记带上居民身份证和结婚证即可,户口簿不再是必需。这一简化,让婚姻登记程序更加顺畅,真正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

二、将统筹规划、完善全国婚姻基础信息库,多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

此前,婚姻登记信息一直处于相对封闭的状态,也就是说,要想知道一个人是否结婚、离婚,并不能通过联网查询,地区、部门之间的信息并未共享。而此后基础信息进行全国联网,民政、公安、法院等多部门有望实现信息共享。

三、可以对当事人的身份及婚姻状况信息进行联网核对

有人存在一种顾虑,如此操作以后,会不会降低门槛,造成冒名呢?其实并非如此。在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除核对证件、书面材料外,还会对双方进行询问,并将相关资料进行联网核对。简单理解,小明在A地与小红结婚登记了,小明又想去B地与小兰登记结婚,B地将可以查询到小明先前登记的基础信息,并拒绝为小明、小兰办理登记。

四、没有取消离婚冷静期

新《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核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书面材料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男女双方亲自到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有人看了之后说,这不是说了申请离婚后,只要符合条件就要当场发给离婚证吗,是不是取消离婚冷静期了?答案是:没有取消离婚冷静期!只是先申请离婚登记,符合条件拿到回执,经过冷静期之后,再去申请离婚证的,条件符合就要当场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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