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晚,许昌市救助站接到热心群众来电反映,有一名女性衣着脏乱、精神恍惚、行为异常,在魏文路建安大道交叉口滞留多时,疑似流浪人员,需要救助。
许昌市救助站立即派工作人员赶赴现场,找到女子后,工作人员上前观察女子的身体状况,与其耐心沟通,了解到她叫朱某某,49岁,周口市鹿邑县人,身份证丢失,务工不着,滞留许昌。于是,站工作人员和东城公安分局天宝路派出所民警立即联系其家人,核实女子身份。经工作人员耐心劝导,朱某某同意到站接受救助。随后,站工作人员和民警将其带到救助站进行安置,为其提供了干净的衣服和可口的食物。因其家人无法来许昌接她回家,她又不具备自行返乡的能力。于是,许昌市救助站决定派专人护送其返乡。
5月19日上午,工作人员护送朱某某踏上了返乡的路途。途中,工作人员细心关注她的身体状况,与她聊家常,安抚其情绪。经过数小时的奔波,终于将朱某某顺利送达当地救助站,为这次护送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一直以来,许昌市救助站以实际行动践行着“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坚守救助岗位,常态化开展街面巡逻,做到“发现一人,救助一人”,为那些漂泊在外的人顺利返乡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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